今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0月29日(下周一)启动。报名条件、实施办法等看过来!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考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纳入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下列人员不属于报考对象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其他报名要求
(一)按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中的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中本贯通)需办理转入高等学校手续的学生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具体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三)根据国务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19年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19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四)春季考试招生报名考生不含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下同)的应届毕业生。
(五)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六)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5月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七)具有本市户籍,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2017、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相应考试须按规定完成报名。
(八)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3月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九)《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在沪台胞考生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所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必须在有效期内。
(十)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
(十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及相关资格审核,各类考生报名条件参见附件。考试与志愿填报时间以相关后续文件为准。
外省市生源考生户籍处理规定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9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2019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
(秋季统一高考)
▲注: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019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
(春季考试)
▲注:春季考试报名考生不含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019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注: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019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
▲注: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沪台胞、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019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中高职贯通。
一、报名条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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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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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0月29日-11月1日 每天8:00-21:00
11月2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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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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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方式:本市应届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其他考生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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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拟参加2019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的考生,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相应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仅用于2019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考。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选择报考所在区时,按不同类别进行选择: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2。艺体类专业统考考点选择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3日—4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在报名系统中选定考试考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选择考点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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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0: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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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8:00—16:00
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自动匹配考点,无需选择考点。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2018年11月8日—12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2018年11月10日—12日,由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区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付费
2019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第一次完成网上付费。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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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月13日—16日(每天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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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支付秋季统一高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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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 第二次网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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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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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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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其中退役士兵现场报名,现场付费)
3。 第三次网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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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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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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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 第四次网上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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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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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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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 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可在付费当日通过网上申请退费。付费次日及以后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前期已被录取考生,如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报名体育类专业统考付费后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三、艺体类专业统考
1。艺体类专业统考网上咨询
为了让考生了解相关艺体类专业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及录取办法,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各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于2018年10月28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2。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全部实行网上报考、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不再安排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18年12月1日—2日 |
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8日 |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9日 |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22日—23日 |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3。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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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9日(9:00—15:00)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体育学院(杨浦区长海路399号)办理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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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
2019年3月17日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4。其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考试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
四、有关说明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的考生,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原则上应有电脑打印的配偶姓名)] 、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列入2018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8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其中应届生须由该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列入2018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四)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一)(二)(三)(四)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考试开考首日有效。
(五)参加春季考试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必须合格。若以上7门有不合格者,须参加后续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补考1月,信息科技补考6月)。
(六)根据国务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19年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19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等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七)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三校生高考和6月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八)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5月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九)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中的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二)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体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或校考)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艺体类报考证。
五、高考报名号
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顺序号”三项。具体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19表示2019年。
(2)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的国标代码(6位)。
(3)顺序号:从00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
六、照片采集
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18年11月9日—1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点:上海健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浦东大道1616号高恒大厦3楼)。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
七、体检安排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第一章第4条,本市实行区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参加2019年秋季统一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
1。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
2。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体检,由各区招生体检站会同区考试招生机构与各高中阶段学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一般在3月份(具体以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就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可在考生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告知其体检安排;具体办法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将上述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在2019年5月底前,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招生体检信息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做好体检信息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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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