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 暴风集团12月17日晚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54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北京证监局指出暴风集团并表子公司暴风智能存在减值迹象但暴风集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且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不足,导致暴风集团2018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暴风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暴风集团重新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及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进行盈利预测,明确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暴风集团对此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将按要求对需要改正的事项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在此前公告中,暴风集团披露,公司目前仍未聘请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风险,且存在经审计后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最终将面临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可能后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