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消息 2日,上海数据港发布公告称,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下简称“阿 里巴巴”)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以下简称“需求意向函”)。
公告称,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 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 起 18 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 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 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4 亿元。
根据需求意向函,此次阿里巴巴意向将与上海数据港在国内合作建设HB41、HB33、GH13、JN13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均在2018年5月项目需求意向函约定基础上新增的需求量。
数据港方面表示,由于需求意向函涉及项目尚未建成交付使用,故不会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后期随着各项目的交付使用对业绩的影响才能逐渐显现。 由于此次各项目验收交付时间存在差异,因此后期产生的收入及利润将根据项目交付时间及进展情况在 10 年运营服务期内分期确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