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7月19日消息。近日,河南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文件中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的交易时限;取消已撤销备案房屋的交易资格冻结时限。
随后有媒体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核实,对方确认了这一消息。该负责人表示,“经过两年来的调控,开封市房地产已经过度到平稳发展的阶段,炒房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所以限售政策并无存在的必要。”
2017年5月15日,开封发布“汴九条”进行楼市调控。彼时规定,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非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4月以前的成交均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
事实上,在“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政策的引导下,自2018年以来,兰州、菏泽、广州等城市已出现微调。2018年1月,兰州部分区域取消限购;2018年11月,菏泽市政府出台楼市新规,宣布取消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开封此次政策出台,一方面体现了相对务实的政策导向,即基于市场动态来决定政策的微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近期房企销售压力增加,部分三四线城市市场略有疲软的现象,通过松绑利好供求关系的缓和。他进一步指出,不排除后续也会有其他城市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