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省商洛市商单高新学校的一名初一女学生婷婷,因成绩不理想频频遭到班主任的言语辱骂。在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婷婷终于因为无法忍受来自老师的“折磨”,选择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家里人,家人在得知了婷婷的遭遇后,便要求婷婷自6月14日起带着录音设备到学校去上课,终止到7月5日,已经断断续续的录下了100多条录音,时长更是超过了20个小时。
对此,涉事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是一个有素质的人,只是在言语上存在一些不妥,而该校政教处的两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涉事老师之所以存在言语过激,根源在于爱孩子,想通过语言方面刺激孩子,督促孩子进步,只不过教育方式存在问题,但出发点还是好的。据了解,7月14日,商州区副区长已经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涉事教师向家长和学生进行了道歉,而商州区科教体也给予了涉事老师记过处分并撤销了其教师资格。
“你贱不贱,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像个死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贱人、二货、不要脸”……听到这些话,你很难想象这些均是出自一名人民教师之口,让你更难想象的是,这竟然是一名人民教师和一个未成年学生的日常对话。在这些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中,除了有对学生的人身诋毁更有诱导全班同学对婷婷进行“贱人”定义的举动,真可谓是令人发指到了极致。而更让人感到气愤的,则是涉事老师事后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只是简单的以“管理错误”当做借口敷衍了事,非但没有对自己师德有缺和缺乏涵养做出道歉,却打着所谓的“为了孩子好”就能将自己的错误推得一干二净,这样的道歉,不仅荒唐至极,更将会被钉在师德败坏的耻辱柱上,被后人所唾弃。
而在中间起到“和稀泥”作用的教育部,也在帮涉事老师打着“掩护”,替她解释道,这样做是因为“爱孩子”、“出发点是为了孩子好”、“爱之深,所以才会责之切”。可是从现有的证据和媒体提供的情况看来,涉事老师对婷婷的“责之切”让人深有体会,那么,“爱之深”又去了哪里呢?我们只看到了涉事老师一边不断地用言语辱骂着学生,但是却一边强调着自己的“素质”,这个逻辑本身就很滑稽。如果说,对孩子进行羞辱式的谩骂是“为孩子好”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那么为何教育法规中会明令禁止教师羞辱学生的人格呢?既然已经是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又何谈师德与素质呢?
不论学生学习是好是坏,这些都不能成为老师去侮辱一个学生人格和尊严的借口,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都值得和应该受到尊重,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也是一个人最起码应该拥有的道德底线。一个老师对学生在语言上进行歇斯底里的教育绝不是仅此一例,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在这一次的事件中找到更深层次的原因,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而不是仅仅将它贴上“师德败坏”的标签后就撒手不管,别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也不要再让无辜的孩子们遭受到人格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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