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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考拉与雅诗兰黛握手言和:各自撤销法院在诉案件

4月19日消息  网易考拉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已与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各自撤销法院在诉案件。这意味着,网易考拉、雅诗兰黛持续一年多的纷争,最终以握手言和告终。

声明称,网易考拉近日就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名誉权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做出民事裁定,准予撤诉。

声明还指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网易考拉已于近期设立了5亿元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并升级网易考拉“省心购”等一系列消费者保障措施。

2018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刊发了《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指出,“双十一”期间,发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雅诗兰黛产品是仿冒品。当天,网易考拉发布公告表示,已经第一时间下架了该产品,并积极配合中消协进行下一步调查。

然而,令外界始料未及的是,一天之后情势反转,网易考拉发出声明表示“该商品采购来源链路清晰可靠,为海外正常在售的正品商品”,并对中消协作为依据的鉴定结果表示质疑,认为中消协选择的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作为鉴定机构并不具有鉴定该商品的资质,“出具的报告结果是完全错误的,对网易考拉海购及网易考拉海购的用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同年6月,网易考拉将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上述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并且赔偿损失2100万元。

2018年6月22日,海淀法院官网发布信息,受理了网易考拉诉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一案。

2019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7月,雅诗兰黛起诉网易考拉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要求网易考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MAC”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侵犯涉案商标的产品,披露侵权产品的供应链或来源,并要求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同时,原告要求被告方赔偿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原告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20万元。除此之外,包括网易考拉在内的被告要连续三十日在媒体公开刊登道歉声明。(完)

以下为网易考拉声明内容:

我司已于近日就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名誉权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做出民事裁定,准予撤诉。

网易考拉虚心接受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未来,将以更加敬畏和开放的心态,诚恳听取、广泛接纳社会、媒体和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耐心、虚心地做好消费者服务。

我们郑重承诺,网易考拉“正品保障、假一赔十"不变,提供更高品质商品与服务的初心不变;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网易考拉已于近期设立了5亿元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并升级网易考拉“省心购”等一系列消费者保障措施。

我们欢迎并倾听每一位消费者的声音,欢迎拨打我们的监督服务热线:95163111。

此前,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就与我司的侵害商标权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决,准予撤诉。

网易考拉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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