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吗?-ZhiDaolema.com
资讯、健康、教育、创业、旅行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可达5000元 扩大商品清单

12月1日消息 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通知》称,此次调整后,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按照现行规定,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同时,《通知》规定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此外,《通知》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除税收方面,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13个部门还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版《清单》),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此次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完)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