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代表着的是二战时期中反法西斯的五大贡献国家,这五个国家之所以能获得永久的常任理事国席位,与他们在二战时期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贡献有很大关系。
五大常任理事国的由来
二战时期法西斯有三巨头,分别是日本、德国、意大利。
而反法西斯一方也有三巨头,分别为美国、苏联、英国,除了这三大反法西斯巨头之外,中华民国和法国也在二战中奉献了不少的力量。
在抗日战争中,我国通过扩大战线、分散日本人的战略力量使得日本人陷入了持久的战争泥潭中,成功地拖住了日本绝大多数的兵力,使得他们无法调集大数兵力攻占其他地区。
再加上当时我国的军队众多、实力不俗的原因,所以当时的中华民国也拥有了一个常任理事国席位。
而法国虽然在二战刚开始爆发的时候很快就投降了,但是二战后期在戴高乐将军的带领下,他们为反法西斯战争作出的贡献也是不可小觑的。
再加上法国因为早期的自保保存下了不少实力,所以他们后期的贡献和实力也使得他们得以进入了常任理事国队伍中,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五常由来。
五常今天的地位是通过流血和牺牲才换来的,在反法西斯战争中这五个国家牺牲是最大的,而今天的世界格局就是五常构建的战后体系,目前国际社会的利益集团就是围绕着五常来构建的,五常之间的博弈是他们自己内部的利益分配。
五常席位会随着内部政权的变化而被替代
五常席位变化过吗?
当这些国家内部的政权变换的话,这些国家的席位就会从上一个政权交换到下一个政权手中。
只不过因为这些席位仍然属于这些国家,所以我们才会认为五常的席位没有动摇过。
五常席位的被替代
接下来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五常席位某些方面的变换。
首先就是我们国家,蒋的中华民国在二战之后成为了常任理事国,虽然蒋后来被击败逃往了台湾,但是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仍然是保留在他手中的。
因为蒋始终没有接受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提议将台湾自立为一国的原因,所以五常席位才有机会在后来被我们收回。
中国恢复常任理事国席位
从名义上来说,台湾和我们是完全处在一个国家中的,在1971年,经过各联合国成员国的投票,台湾手中掌握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回到了我们手中,从这方面来说,也是一种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替换。
还有法国的第五共和国取代了第四共和国之后,他们的常任理事国席位也被取代了。
在苏联解体之后,苏联的常任理事国席位也被俄罗斯取代了。
所以说,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席位在不爆发巨大战争的情况下,于国家层面是会一直保持不变的,但是随着政权的更迭,五常的席位却可能会被各自国家内部的新政权取代。
按照联合国宪章的精神,联合国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是永久席位。这也是“常任”这个词的意思。但全球200多个国家地区,而五常的位置轻易是不会变的,另一种非常任理事国成了剩下的两百多个国家地区争夺的对象。
相对于非常任理事国而言。非常任理事国要每2年更换。一共十个非常任理事国会在联合国划出的5个全球分区中进行竞争选举。每次选举竞争都很激烈。
联合国会议
今年的6月9日联合国大会刚刚选出了5名非常任理事国:德国,印度尼西亚,南非,多米尼加和比利时。这五个国家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担任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两年。
此前的10个非常任理事国为:玻利维亚、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哈萨克斯坦、科威特、荷兰、秘鲁、波兰、瑞典。
今年年底,荷兰,埃塞俄比亚,瑞典,玻利维亚和哈萨克斯坦将不再担任非常任理事国。秘鲁,波兰,赤道几内亚,科特迪瓦和科威特作为留任的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在2019年结束。
那么为什么要竞争非常任理事国呢?因为联合国安理会有比较大的权利,经常会有提案谴责谁,甚至会支持某国对另外国家发动战争。为了更好地维护本国利益,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例如不久前安理会就加沙冲突投票:科威特提出了谴责以色列的提案。为什么是科威特而不是巴勒斯坦或者沙特?就因为科威特是非常任理事国,只有他在安理会,当然就由他代表。可见这个席位的重要意义。
五常保持不变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的变化规律都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这是在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刚成立时制定的,至今70年左右了也没有修改。
“五常”制度有没有可能改革?
几年来印度、日本、德国、巴西就一直在推动联合国改革,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安理会的设置不合理,越来越成为各方争执的地方。
以加沙冲突为例来说明这个事情。科威特谴责以色列的提案获10票支持、1票反对、4票弃权;美国谴责哈马斯的提案获1票支持、3票反对、11票弃权。都没通过。换句话说,折腾了白天没有任何效果。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五常理事国有一票否决权,只要自己不喜欢或者不符合自己利益的提案,肯定就被否决。
科威特的提案美国否决了;而美国的提案俄罗斯否决了。英国、波兰、埃塞俄比亚、荷兰在两次投票都弃权。
因此这种五常席位不变,一票否决权不变的情况引起了很多国家的不满。未来联合国改革,可能常任理事国的相关规则要变化。但讽刺的是,如果联合国改革安理会五常肯定要投票,五常有否决权,对自己不利的肯定否决了。改革从何说起呢?
《联合国宪章》第十八章规定:
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